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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x4177 于 2012-7-22 20:20 发表 
我还真查不到台湾土改的价格,你有你就贴出来。
台湾土改一个重要衡量标准就是假如你占田太多又无法充分耕种,你就要把田卖给政府让政府找人来耕。你说什么样的“小地主”会惨到哭爹叫娘没人管?至于你所说的辜 ...
你说的这些话全部都是想当然
给你转个台湾本省人说的话吧
•耕者有其田政策在台灣實行的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原因在於地主的定義太嚴苛,並未有效打擊真正的大地主,反讓許多中產階級在政策實施後淪落為窮人;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在自由時報的評論指出:
台灣在進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時,農戶的分類及定義與中華民國在中國大陸時代不同。大抵只要是把土地出租予他人耕作,不論其擁有土地面積之多寡,皆被定義為地主;如果以過去在中國大陸實施的標準來看,只有少數的台灣人會被稱為地主(中華民國在中國大陸時,所定義的地主約千餘戶,在台灣時定義的地主則高達十萬餘戶)。許多「地主」僅有小面積的土地(大多是共有出租耕地的業主們)、被徵收後,生活頓時陷入困境;據當時立法院內政考察團的估計,受打擊的人口數竟高達二百萬人。
•政府土地收購價格過低:當時政府收購農地所頒布的地價以耕地正產物(稻穀甘)全年收穫總量2倍半為收購價格,但是,政府在收購土地時強硬限制了耕地的單位產量,顯然地把原本的耕地單位產量壓低至原本的1/10產量,再用這個壓低產質剩1/10的耕地正產物(稻穀甘)全年收穫總量2倍半來收購農地,收購時並非付給現金,而多是利用債券、支票、股票等替代。
•耕者有其田制度使得政府在公地放領前的一段時間成為台灣最大的地主,政府直接剝削農民、壓低糧食價格及農民收入(但肥料換穀政策的副作用是連稻米產量都被壓低,可以說是殺雞取卵)、逼迫農村人力投入工業生產並接受低薪資、提供軍公教薪資及工業化的人力資本。
•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實施的土地政策能夠成功並非必然、如果同樣政策在外國實施,將會造成社會動盪及農業人口遭到淘空;這是因為這樣的政策會讓農村勞動力全面移往都市營生,但台灣的「有土斯有財」傳統讓農村還有人留下來種田。
•國民政府在中國大陸早就該實施的耕者有其田政策無法實施,原因就在於地主多有政治實力或是當局者本身身分就是大地主,所以一直無法實行。直到國共戰爭,中國大陸的共產黨搶奪各地地主的土地為公用,成功拉攏多數貧窮的農民民心,順利實現「農村包圍城市」,遭共產黨擊退的國民政府來到台灣後,為了保有政權,耕者有其田有著類似削藩的政治目的,以減少地主反抗的機會,同時也能獲得多數佃農的支持。當然此時政治界都是從中國大陸初來乍到,政府中反對此政策實行的地主力量不存在。而國民黨消滅的政治勢力是台灣原本的中產階級、而真正的大地主卻沒有受害。
•耕者有其田政策的貢獻不是因為此政策看似會降低貧富差距,而是此政策實際上的後果是增加貧富差距。
•由於土地大量分割的關係,不利農業機械化、規模化;造成現今台灣農業缺乏競爭力。
台灣當時只有不到900萬人
一個政策將接近1/4的人口畫為地主.......這個地主也太好當了吧
考慮台灣的務農人口大多在南部,這個比例更高(也就是毎2~3人就有一人受影響)
這個政策真正的意義就是搶劫富農
補助工業(大多掌握在國民黨手中)
因此引起台灣南部本土組成(大多是農人)不高興
北部人(大多是工人)反應就沒這麼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