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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ngsy95 于 2014-10-18 17:50 发表 
第一:我一直说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的原则,是指在有民主存在的前提下,或者说是有民主这个概念存在的地方中通用,假如连民主这个概念都不存在,那哪里还存在什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句话相信您也听过,皮之不 ...
我不認爲民主裏有少數服從多數這種原則。如果有了,那就不叫民主。在我看來,實行民主制度的正常國家中,少數服從多數只是一種表決方法,並不能用來當作決定事物的理由,也不可能是一種原則。
作爲一個正常人,當他在思考,某個人是否有資格當選立法委員會會長時,首先會想到,這個人必須擁有豐富的法律知識,這種想法來源於社會常識,而不是因爲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才產生的。
換個說法,假設,投票的人都缺乏社會常識,那麼大家投票選張三的理由,也是因為張三給了大家好處,大部分人都喜歡他,這叫利己,不是少數服從多數,最終,大家通過投票,確認這個結果。整個事件的過程中,“他給了大家好處,大家喜歡他”是原因,“舉行投票張三獲得多數人支持並當選”是結果,而你總是刻意去強調這個結果,迴避決定事件的原因。所以,你得出的結論,永遠是少數服從多數是一種原則。
當法國人為了保護自由果實,選擇了拿破崙時,當德國人為了重振德意志,選擇了希特勒時,是不是少數服從多數的結果?就連我們自己,不也是通過少數服從多數方式選擇了共產黨麼?今天的共產黨又是什麼樣子?所以,堅持少數服從多數是一種原則,並利用該原則選出來的東西,未必是好東西,那就需要另外一種力量去制衡,可一旦出現制衡了,“原則”自然也就不叫“原則”了。
沒錯,在我看來,少數服從多數如果是一種原則,那它就是一個漏洞,你也不必往獨裁上靠,我們就說一個自己的例子,當年建設三峽時,如果採用全國投票,也一定會高票通過。這件事按照你的標準顯然不算獨裁之事,而且當時,甚至今天,還有人說,建設三峽可以降低電費,可以增加發電量,在當時這完全是一個利國利民的好政策。但是,今天在看這個工程,人們又會陷入另一種思考中。所以,少數服從多數,不是獨裁者的專用工具。它一樣會被更廣泛的人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