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云南省河口县有一个名为“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以下简称“文化长廊”)的项目,这个2011年2月完工的项目被当地誉为“边境明珠”,总投资额为2.7亿元。但在3年之后的2014年5月23日,该项目却开始动工拆迁,拆迁补偿费用保守估计要3亿元左右,高于它的建设费用。,除开省、州两级拨款外,河口县大约要承担2亿元的负担。这笔费用,比河口县2013年地方财政总收入还要多2000万元。
今天不想讨论这样的一建一拆的工程中,是不是会有腐败的情况,会不会有利用工程发财的人。单单就说一个几亿元项目的立项,在一个小小的县级政府都是这样的随意和轻松。都说官字两张口,正反都是理。要建的时候说是“商业、文化、旅游观光于一体的建筑景观带”想拆的时候就变成“文化长廊内的沿河商铺严重影响了景观,铺设过密对环境卫生的影响及绿化布局的散乱等问题,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我只是想知道,当地的钱就真的多到了用不完,得这么浪费吗?官员在讨论项目的时候,是不是会想到一个词“纳税人”。他们可能是认为反正是公家的钱,儿卖爷田不心疼,但是他们不知道,他们用的都是老百姓向国家交的税款,是用来让国家改善他们生活的。天朝有一个怪现象:败家子们乱折腾、瞎折腾总是不差钱,一涉及到教育、医疗和养老等一系列重大民生问题,却从来都“资金紧张”到很差钱,是什么导致这样的怪现象总是发生呢?有的时候,我们提倡打击腐败。其实并不是只有腐败对国家有危害。像这样的败家子工程,钱没有进官员的口袋,他们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这种行为,是不是更可恶,可耻?我们不只有打击腐败的一件事要做,建立政府的立项机制,杜绝浪费和劳民伤财,才是更重要的。